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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2-09-08浏览次数:343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22〕26号),我校现已启动该项目(思想政治类)的申报工作。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9月16日(周五)前联系科研处预审申报材料。科研处联系人张婷。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申请人应是学校(单位)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二、“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用于项目相关的科研支出。项目完成期限为2年。为进一步激发调动教学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活力,增强教学科研人员的获得感,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还将对本次获得资助的教学科研人员在项目验收通过后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个人奖励。

三、根据市教委通知,我校今年仅可推荐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项目负责应是学校(单位)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单位)限报1人,由市教委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4个项目参加统一答辩。

四、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须由“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本人参加,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2022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曙光计划”项目由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附件: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docx


科研处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