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章程》,校学术委员会承担下列主要职责:
1﹒审议学校学科、专业的设置和发展规划及培养计划;
2﹒审议学校重点学科建设、重大专业建设申报材料;
3﹒审议学校重大的教学计划、科研方案;
4﹒审议学校向上级申报的教学和科研项目,评定教学和科研成果;
5﹒审议二级学院年度教学工作总结;
6﹒审议学校教师职称晋升,评定岗位设置、规划和评聘工作;
7﹒指导学校各种形式的学风和师德规范教育,调查和评议学术纠纷与学术失范行为,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的,交由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8﹒完成学术委员会的其他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