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发布的公告,我校现已启动2023年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6月22日(周四)前联系科研处预审申报材料。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由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和世界汉语教学学会联合发布,旨在加强国际中文教育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构建国际中文教育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科研创新体系,推动国际中文教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为促进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世界多元文化互学互鉴搭建友好协作交流平台。
二、申报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国际中文教育相关领域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具有理论性、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聚焦国际中文教育发展过程中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能为决策提供较高的参考价值。
三、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或组织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丰富的相关教学、科研、管理经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委托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有 2 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须是 40 岁(含)以下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主要面向在岗或离任的赴外中文师资、管理人员。在站博士后可以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需从所在博士后工作2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得申请。
四、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五、《2023 年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指南》(简称《课题指南》)分为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为重大类项目选题,方向性条目为重点、一般、青年项目。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六、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大项目 20万元,重点项目 10 万元,一般项目 5 万元,青年项目 1 万元。申请人可参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按照《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要求,以及所在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七、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完成时限:重大项目研究一般为 3 年,重点、一般项目研究一般为 2 年,青年项目研究一般为 1~2 年。
八、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2023 年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作如下限定:
(一) 申请人同年度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 1 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 1 个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 2 个语合中心课题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语合中心课题项目申请。
(二)已主持语合中心各类研究项目未结项者,原则上不得申请语合中心新的研究项目;已主持国家级重大项目尚未结项者,原则上不得申报语合中心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中外联合研究项目(以向项目主管单位机构正式提交结项申请为准)。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三)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作为语合中心多个研究项目的结项材料。
(四)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语合中心课题项目,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须通过 3 年(含)以上,并作出较大修改(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注明申报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新增内容超过 40%。
(五)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语合中心课题项目。
九、申报课题须按照《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和《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3 年内不得申报语合中心课题项目。
十、申报课题评审方式包括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通讯评审重点就项目申请的研究内容、思路方法、预期成果等论证部分进行评审。会议评审综合考察课题论证情况、申请人和参与人的研究经历、前期相关研究成果、研究内容是否获得其他资助等。
十一、通过评审正式批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立项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规定时间内,课题负责人向语合中心提交立项回执,逾期未提交的取消立项。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出终止项目实施的决定:项目研究完成后不按规定进行鉴定结项或不提交研究成果的,项目研究逾期未完成且不提交延期申请的,未认真执行研究计划导致无法结项的。凡被终止实施的项目,由责任单位追回已拨付全部或部分经费,项目负责人 3 年内不得申报语合中心课题项目。
十三、2023 年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实行网络申报。申报阶段,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在线提交《申请书》。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需提交 1 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寄送至语合中心。申请人需登陆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官网项目管理平台(https://pmplatform.chinese.cn/ui/start/#/login),下载国际中文教育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项目申报系统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 0 时——2023 年 6 月30 日 17 时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平台中的“课题研究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公布的《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和《课题申报系统用户手册》为准。
十四、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老师:吴老师 13161227006。有关项目申报资格及管理问题请咨询:李老师 58595773,谢老师 58595721,电子邮箱:gjzwjy@chinese.cn.
科研处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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