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提前准备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提高申报质量,学校计划启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预申报工作,广泛宣传,积极组织。按照提前准备、重点培育、多轮次辅导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且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注意: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请人条件有特殊要求,以及基金委的限项规定(以申报指南为准)。
二、申报重点工作
(一)加强组织管理
科研处将于12月中旬组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宣讲会,进行申报政策宣讲与申报书撰写培训,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后续通知。
(二)加强申报辅导
学校层面由校领导牵头,组织校内外专家组成“国家基金项目申报指导小组”;学院层面由院长牵头,组织具有国家自然基金申报经验的专任教授(指导教授),共同负责对申报人,尤其是年轻教师申报青年基金进行分学科的深入指导。
(三)加强个人准备
请各申报人认真研究上一年度的申报通知、课题指南、申请书模板(见国家自然基金委网站和科研处主页),认真研读《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撰写指南》(附件1)提前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附件2),充分准备申报材料。
(2024年基金项目指南及管理办法请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上www.nsfc.gov.cn查阅下载;2024年申报指南预计1月初发布,科技处还将及时发布项目申报补充通知,请持续关注)
三、申报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项目预审与辅导
1. 教师报送项目初审材料:12月6日前,有意向申报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的教师,填写《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重大攻关孵化项目申请书》(附件3),向科研处报送项目初审材料。
2. 学校预审:2023年12月,学校组织专家预审项目初审材料,择优孵化,纳入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推荐名单。
3. 重点辅导(2024年1月1日-2月20日)
学校和二级学院邀请校内外同行专家对拟推荐申报的项目进行辅导、把关。
(二)申请书正式提交与上报
1. 2024年2月20日16:00点前,申报材料电子稿网上提交截止(附件扫描上传、申请书生成PDF文件)
2. 3月4日16:00点前,完成退回修改,网上提交。
3. 3月5-10日,上海师范大学科技处二次审核、汇总上传,材料上报国家基金委。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我校本次申报以上海师范大学为依托单位,各项时间节点参考上海师范大学要求,略作提前;
2. 各位申报人需与上海师范大学签订项目申报合同,申报过程中请遵守《上海师范大学学术道德规范》、《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术道德规范与科研失信行为的处理规定》(上师天华2023【26】);申请人对项目参与人员的信息与条件进行检查和把关,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张婷 联系电话:39963470
科研处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