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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3-12-05浏览次数:302

各二级学院(部门)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根据要求,我校启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附件2)。

申报条件和基本要求

1.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

2.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2024 1 31 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3.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4.请已获得上海高校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的团队,重点准备申报!(具体要求等上海市教委通知)

5.其他条件和要求参照附件1要求。

其他说明为提高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效果,学校将会组织相关培训,请大家关注科研处和教务处后续通知。12月6日19:30-21:00,超星集团组织在线直播免费培训《在线课程内容审核要点与常见问题》,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积极参加。参加路径:扫描二维码或学习通右上角输入邀请码。(见下图)

 

 

科研处

2023年12月5日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