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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4-06-24浏览次数:221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根据《上海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十大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6)(沪教〔20235)等精神,深入推动课堂教学创新性改革,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市教委决定开展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建设工作。现就2024年度课程立项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和任务

本轮重点课程建设继续以课程改革“小切口”带动解决人才培养模式“大问题”,重点围绕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落实《上海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十大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6)》,优先支持以下课程建设:

1.人工智能赋能(AI+)课程建设。积极推进AI赋能高校课程改革,培育建设一批基于本校课程建设基础和学科专业优势的AI+专业、通识、核心和垂域课程,打造AI+课程体系,创新引领课程教学改革。

2.产教融合课程建设。围绕服务本市重点产业,推动行业企业和高校紧密结合,进一步推动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的产教深度融合,鼓励企业深度参与课程改革和教学设计,开发一批优质产教融合课程。

3.面向特定领域急需人才培养的课程建设。面向本市三大先导产业和特定领域急需人才培养,如涉外法治、国际组织后备、国际金融、国际航运、国际传播等,推动高校相关人才培养方案改革和课程改革,开发建设一批适用于紧缺急需人才培养的核心课程。

4.实验实训实践课程。高校应聚焦提升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素养,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协作能力。开设课程应注重多学科融合,打破传统学科的壁垒,创新教学方式和手段,通过校企合作,引进、开发实践教学项目,将企业生产实践中的典型工作任务转化为教学项目,构建科学、系统、高效的实验实训实践课程体系。

5.创新创业类课程。高校应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和实践教育各环节,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课程应注重创新思维培养、创业实践能力提升、跨学科融合和社会责任教育,覆盖学校不同阶段和需求的学生。

6.鼓励高校根据课程建设需要,开发建设优质自编教材等教学资源。高校应建立教材编写和选用的更新机制,力求将最新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学科知识融入课程教学中,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学习体验,推动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升。

2024年度拟立项建设700门左右市级重点课程。

 

二、申报条件和程序

1.申报课程须为高校开设一学年以上的本科课程,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且已被列入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或建设活力课堂且通过结题验收)。已入选国家级和市级称号的课程原则上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2.各校应根据本校课程建设基础拟定新一轮建设规划,以本轮课程建设重点任务为导向,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科特点,统筹考虑课程建设的多样性。

3.各校在校级重点课程建设的基础上,按照申报额度,经校内公示后择优排序推荐。

4.市教委委托市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课程进行评审后,确定立项课程名单。立项课程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周期结束后由学校组织验收工作。

 

三、报送要求

1、校内截止时间72日 中午12:00

2、电子版项目申报书请钉钉发送至科研处-张婷老师;

3、二级学院不超过3、职能部门不超过2门(请排序)

4申报课程须为高校开设的本科课程,且已被列入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通过我“校活力课堂”结题评审的课程)。


 

附件:

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24年度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24-18号).pdf

2024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