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标准及奖励办法》(上师天华〔2023〕20号),科研处于11月1日组织2024年度科研成果申报。经教师个人申报、二级学院(部门)初审、科研处复核、教学科研成果评审专家组审议表决、常委会审定,共有514项成果符合申报要求,予以奖励。
未奖励的成果,可能存在以下情况,请大家知悉:
1. 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成果;
2. 不在奖励周期(2023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内的成果;
3. 未署名“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的成果;
4. 学校经费资助的纵向科研项目、校级孵化项目,只积分不奖励。
现对2024年度科研奖励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6日至12月10日,为期5天。(公示结果的贡献率,以申请人录入系统的分配结果为基准)
个人科研奖励认定结果见链接:https://gh4ton.aliwork.com/s/jifenqueren(钉钉授权后打开,确认无误后,请在线签名确认)。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科研处(39963897,39963470)。
科研处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