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组织开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报通过科研处主页“科研管理系统”提交。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 下午16:00(需在校内上传)。
申报咨询科研处-徐云蛟老师。
一、招标要求
1.本次专项课题招标设立一批研究选题作为课题指南(见附件1)。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学术专长、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也可围绕学校思想政治教育重点任务自选题目申报。自选课题在评审程序、立项标准、资助强度等方面与按选题指南申报的课题同等对待。
2.申报课题的题目应科学严谨、简洁规范;研究内容要体现有限目标,切忌“大而全”;研究设计要结合现阶段学校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形势任务,进一步加强对实践的提炼把握,深化基本规律认识;研究论证要突出前瞻性、创造性、实效性。
3.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资助标准为8万元/项。研究不得延期,逾期未结项的课题将作研究终止处理。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单位全职在岗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科研组织经验,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专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招标的其他课题申报。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报不予受理:
(1)申报资格不符合《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选题不符合课题招标要求,或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或“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或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课题无关。
(3)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
(4)申请人主持的各类课题被撤项或终止处理尚在资格限制期内,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须填写《专项课题申请书》《论证活页》(附件2、3),申请人填写时请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填表说明。
2.经本校审核遴选后,统一指导上报纸质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