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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5-06-18浏览次数:18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钉钉发送电子版申报材料给张婷老师。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78 中午12:00

申报咨询科研处-张婷老师。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5630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26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5.已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二、申报方式
    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申请人须将填好的纸质版申请书、申报成果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由各省区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部属高等学校、部省合建高等学校、部委直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二级管理单位)寄送,不接受个人以及科研单位、出版机构的报送。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书7份。
    2.申报成果7套。书稿和成果概要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

附件: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docx

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