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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5-06-18浏览次数:13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钉钉发送电子版申报材料给张婷老师。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714 中午12:00

申报咨询科研处-张婷老师。

 

一、资助对象与资助重点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学术成果。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研究深入、创新程度较高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突出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者的科研支持。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主要资助已经出版但未曾受省部级以上课题资助且在相关学科领域产生显著学术影响和社会价值的著作的修订完善、重印再版。后期资助项目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少量资助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调研报告和工具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均可申报。

重点资助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时代历史性成就历史性变革、中国式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城市化和城市治理、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边疆治理与边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国家安全体系和国家安全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文明交流互鉴、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党的自我革命等方向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的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取得的优秀学术成果。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经费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学术分量厚重、创新性强、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35万元左右。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学术价值较高、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25万元左右。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20万元左右。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2535万元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和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项目负责人要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自主决定资金使用。项目责任单位应及时制定包干制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支持具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2.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26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3.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9071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22630-20246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4.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今年继续在哲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等7个人文基础学科试点,出版社申报范围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推荐申报出版机构(74家)。学术著作首次出版时间限定为201511日至2024731日,且在相关学科领域产生显著学术影响和社会价值。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5630日之前);

2)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

3)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四、研究及出版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完成时限为1-3,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要求于20268前完成修改出版,申请人应按时限完成研究工作。

2.后期资助项目最终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后期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由全国规划办指定出版机构并按要求统一出版,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由全国规划办安排集中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立项后由原出版社按统一要求修订再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鉴定结项之前,申请人不得违规出版,否则将视情终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3.后期资助项目成果出版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成果出版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常态化遴选完成质量与学术价值较高的作品,形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出版成果重点推荐书目,对优秀成果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

五、申报流程

1.课题申报须填写项目申请书和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4)。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2.课题申报须提交材料包括:

1)申请书纸质版7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信息汇总表电子版(确保与申请书有关信息保持一致);

3)申报成果书稿7(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附成果查重报告(1份);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见附件5)。 

4)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除上述材料1-3外还须经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并提供论文等级证明材料1份,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

5)申报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除上述材料1-3外还须提交著作出版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3. 申报人已与全国规划办指定的出版机构(详见附件6)签署出版合同或达成出版合作意向的,须出具出版社推荐意见,在评审立项时予以适当参考。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须经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后由申请人依托所在单位申报。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须出具出版机构同意申报意见。

 

附件: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docx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5.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

附件6.推荐申报出版机构名单.docx

附件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