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ssdthxy_kyc@126.com

2025 年度“民匠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5-11-19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办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强国、教育强市建设系统部署,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引导民办高校加强内涵建设,培养一批具有新时代工匠精神的民办高校师生,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高技能人才支撑,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高校民匠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民〔202423)相关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度民办高校未来工匠培育计划(以下简称民匠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通过科研处主页“科研管理系统”提交。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12312:00。(系统自动关闭)

申报咨询科研处-徐云蛟老师。


一、申报条件

“民匠计划”项目以推动新时代民办高校技能人才培养为目标,面向上海市民办高校参赛获奖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统一申报。2024年度在以下三类竞赛中获奖的可申报本项目:

()列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观察目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支持举办的学科竞赛活动和上海市职业技能大赛;

()其他上海市级及以上重要竞赛。

 

二、项目要求

()立项原则

“民匠计划”项目聚焦上海市重点产业,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以赛促教,持续扩大竞赛的带动辐射效应,体现民办高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和工匠精神的培育导向,激发指导教师的带动作用,不断提高民办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与办学水平。

()立项条件

立项主要审查申报教师参与指导竞赛的赛项、级别、名次和综合素质,申报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竞赛指导经验,并取得一定成果。项目实行择优录取原则,经审定公示后,正式公布入选名单。

()奖励措施

立项后,学生获得“民匠之星”称号,申报教师通过结项验收后获得“民匠之师”称号。

()项目任务

立项后,申报教师1年内需在上海民办高校落实五个一工作任务,分别是:

1.一次经验交流。组织1次市级层面竞赛研讨、经验交流、学习观摩等活动。

2.一篇案例成果。形成1篇竞赛指导经验案例,为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提供民办教育智慧。

3.一项带教任务。带教1名校内外新教师,将技能竞赛与人才培养方案、教材和课件等相融合,帮助新教师更快进步、提高。

4.一次教研活动。设计1次相关专业的跨校教学研讨活动,着眼竞赛遇到的实际问题,促进共同提高。

5.一次展示活动。开展1次全面体现本项目培养成果的展示活动形式不限。

()结项要求

申报教师应根据要求,严格按申报书中所确定的内容、实施方案进度开展工作,不得擅自降低预期目标、减少成果内容项目完成后,由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结项验收。结项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其中,结果为“不通过”的,将追回全部下拨经费,申报教师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民匠计划

 

校内系统提交的申报表及证明材料电子版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纸质版。

 

附件:2025年度民匠计划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