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标准及奖励办法》(上师天华〔2025〕74号),科研处于11月1日组织2025年度科研成果申报。经教师个人申报、二级学院(部门)初审、科研处复核、教学科研成果评审专家组审议,共有561项成果符合申报要求,予以奖励。
现对2025年度科研成果奖励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2日至12月6日,为期5天。(公示结果的贡献率,以申请人录入系统的分配结果为基准)
个人科研成果奖励认定结果见二维码:

(钉钉扫码打开,确认无误后,按图示操作签名确认)。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科研处(39963897,39963470)。
PS:未奖励的成果,可能存在以下情况,请大家知悉:
1. 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成果;
2. 不在奖励周期(2024年11月1日-2025年10月31日)内的成果;
3. 未署名“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的成果;
4. 学校经费资助的纵向科研项目、民办高校系列项目(民师计划、民匠计划等)、校级孵化项目、学校经费资助建设的教材,只积分不奖励。
科研处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