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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科研成果奖励认定结果公示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5-12-02浏览次数:671

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标准及奖励办法》(上师天华〔202574号),科研处于111日组织2025年度科研成果申报。经教师个人申报、二级学院(部门)初审、科研处复核、教学科研成果评审专家组审议,共有561项成果符合申报要求,予以奖励。

现对2025年度科研成果奖励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2日至126,为期5天。(公示结果的贡献率,以申请人录入系统的分配结果为基准)

个人科研成果奖励认定结果见二维码:

钉钉扫码打开,确认无误后,按图示操作签名确认)。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科研处(3996389739963470)。

 

 

PS:未奖励的成果,可能存在以下情况,请大家知悉:

1. 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成果;

2. 不在奖励周期(2024111-20251031日)内的成果;

3. 未署名“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的成果;

4. 学校经费资助的纵向科研项目、民办高校系列项目(民师计划、民匠计划等)、校级孵化项目、学校经费资助建设的教材,只积分不奖励。

 

 

科研处

202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