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学科建设)是主管全校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全校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制定与实施。
1、负责校内外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中期管理和结项等工作。争取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来源,专利申请、转化及其他知识产权宣传保护工作与科技服务管理与建设工作。
2、负责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及管理。
3、负责科研成果申报、统计以及评奖工作及科研项目、科研基金、科研档案整理、归并和移交。
4、组织进行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及协调重要学术交流活动。
5、编制并组织实施学校科研中长期规划。
6、负责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与科研奖励工作。
7、负责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工作。
8、搭建产研合作平台、负责产研合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
9、制订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落实学科专业布局与结构调整。
10、负责青年学术骨干、学术带头人、学术团队建设项目的培育、遴选、立项、监督与管理工作。
11、负责各级强势学科、特色学科、重点学科、学科群建设的论证、培育、遴选、申报、建设、检查、评估、管理工作。
12、协助校领导做好学科建设的管理、服务工作。协助校人事处、教务处及各学院分析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