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负责科研处(学科建设)工作,提出学校科研工作发展思路,组织制定学校科研工作政策及实施方案,并负责具体实施、检查、总结。
二、负责组织上海市教委、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申报及立项科研课题的管理工作;组织校级科研项目的评定。
三、负责管理各类科研经费及科研处业务经费。
四、负责组织与管理校内各类学术交流活动,组织科研宣传报道。
五、负责指导学院二级科研管理。
六、负责组织优秀科研成果评审、评奖和奖励审定,以及校外的评奖、报奖工作。
七、负责组织制定科研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督促科研处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负责科研处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
八、组织、安排科研处的日常工作,完成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