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民办高校加强内涵建设,加大教师队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支持力度,为新兴产业和新质生产力提供高技能人才支撑,推动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高校“民匠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民〔2026〕26号)相关要求,决定开展2026年度上海市民办高校未来工匠培育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民匠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通过科研处主页“科研管理系统”提交。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 中午12:00。(系统自动关闭)
申报咨询科研处-徐云蛟老师。
一、申报条件
2025年度(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指导学生参赛,并获得上海市级及以上奖项的上海市民办高校教师可申报本项目。相关竞赛如下:
(一)列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观察目录;
(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支持举办的技能大赛和上海市职业技能大赛;
(三)上海市级及以上其他重要竞赛。
二、项目要求
(一)立项原则
“民匠计划”项目以推动民办高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为目标,聚焦上海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发挥“双师型”教师作用,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以赛促教、以赛促就的协同机制,凝练转化竞赛经验,不断提高民办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与办学水平。
(二)评审与立项
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分为两轮,首轮采用书面审核方式,主要审查申报人参与指导竞赛的赛项、级别、名次,申报人应具有较丰富的竞赛指导经验,并取得一定的成果;第二轮采用现场评审方式,主要审查申报人综合素质,由申报人本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项目实行择优录取原则,经审定公示后,正式公布立项名单。已获得本项目立项支持的申报人,原则上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三)项目实施和工作任务
项目周期为2年。立项后,申报人须在本市民办高校落实“五个一”工作任务,分别是:
1.一次经验交流。组织1次市级层面竞赛研讨、经验交流、学习观摩等活动,不少于30人。
2.一篇案例成果。形成1篇竞赛指导经验案例,为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提供民办教育智慧。
3.一个带教任务。带教1名校内外新教师,将技能竞赛与人才培养方案、教材和课件等相融合,帮助新教师更快进步、提高。
4.一次教研活动。设计1次相关专业的跨校教学研讨活动,着眼竞赛遇到的实际问题,促进共同提高。
5.一次展示活动。开展1次全面体现本项目培养成果的展示活动,形式不限,人数不少于50人。
鼓励申报人在人才培养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申报人应严格按申报书规定的内容、成果要求、进度开展工作,不得擅自调整预定目标、降低预期效果、减少实施内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涉及目标、成果、计划等发生变动的,应由申报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申报人所在民办高校审核后上报核准、备案。
(四)项目验收
项目以具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依据形成“民匠计划”项目工作总结,提交成果附件等有关材料,多维度呈现项目成效。结项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其中,结果为“不通过”的,5年内不再接收申请人申报本项目。
凡“民匠计划”取得的成果或其他资料,在交流、发表、出版时,应注明“该项目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民匠计划’资助”字样,完成需保留相关佐证材料。
三、组织实施
(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委托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民匠计划”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二)“民匠计划”项目由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每个项目经费5万元,分2次拨付。立项后下拨项目运行经费3万元,通过结项验收后,奖励申报人2万元。经费由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拨付至申报人所在民办高校。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可根据需要,开展经费执行进度与合规性审查、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