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我校2017年最新修订的《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2018-2019学年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现已启动。具体操作如下:
1、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6月20日(周四)15:00
2、信息申报方式: 即日起-6月20日(周四)15:00前将申报的材料交至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处汇总(行政人员请将材料交至科研处张婷);
3、科研成果产生时间:2018年7月-2019年6月
4、奖励范围内的科研成果形式及申报材料要求:
序号 | 科研成果形式 | 申报材料要求 | 注意事项 |
1 | 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在《天华学院学报》的论文 | 由科研处统一登记,不需要作者提交材料申报 | 1.所有成果的署名单位必须是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未署名我校的成果不予奖励。 2.论文必须是已发表的,如果是录用通知的话请发表后再提交。 3.被各类索引收录的论文,以检索证明为准。没有检索证明的待开具检索证明后再提交。如果是属于本次统计时间段内发表的文章但还未开具到检索证明的,可以待检索证明开具后延至下一学年的统计中进行奖励。 4.根据档案要求,复印件不能用拍照打印件代替。否则不予受理。 |
2 | 公开发表的论文 | 论文的封面+目录+正文内容+封底(复印件)1份; 如果是被各类索引收录的文章,需提供检索证明(复印件即可)+文章内容1份。 | |
3 | 公开出版费未获得学校经费资助的学术专著、教材、译著 | 提供成果原件1份 | |
4 | 正式出版的艺术类获奖作品 | 提供成果原件1份 | |
5 | 各类科研成果奖项 | 获奖证书复印件 | |
6 | 我校作为第一/二/三发明人或设计的授权专利 | 证明材料复印件 |
5、补充说明
符合《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但未在2017-2018学年统计周期内申报的科研成果,请按上述相关要求申报;
科研处联系人: 张婷 办公室电话39963470
科研处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