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沪教委科【2019】39号文,2019年度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各位老师于11月4日(周一)10:30之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科研处,联系人张婷,39963470,明308办公室。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
3、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项目类别
1、B类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每项资助额度6万元,完成期限一般为12-36个月;
2、B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每项资助额度2万元,完成期限一般为12-36个月。
三、申报要求
1、限额申报,我校限定申报2个项目;
2、项目申请者本人需参加12月上旬的陈述和答辩,不参加者将视为自动齐全。评审专家组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确定。
3、“晨光计划”依据《“晨光计划”管理办法》《“晨光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沪教委科[2015]24号)实行。
附件:晨光计划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