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奖励科研产出,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标准及奖励办法》(上师天华【2023】20 号),学校将于 2023年11月1日正式启动 2023年科研成果申报工作。
基于2022年科研成果申报的经验总结,对2023年的科研成果申报程序进行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将已掌握的科研成果提前录入申报系统,通过成果认领形式完成申报和确认,减少了教师的申报工作量和二级学院(部门)的审核工作量;二是在所有成果审核前,提交纸质版支撑材料,更有利于甄别成果的真实性和级别。
现将 2023 年科研成果申报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奖励流程:
1.申报系统:钉钉工作台-全员-科研成果申报2.0
2.申报(认领)、审核流程(详见附件 2):
第一阶段(11月1日-7日):已录入系统的成果认领。具体流程:教师成果认领-完善成果信息-递交纸质材料到科研处-科研处审核。
(温馨提示:如果确认个人成果在第一阶段全部申报完成,无需进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11月8日-14日):未录入系统的成果申报。具体流程:教师个人申报-递交纸质材料到学院(部门)-二级学院(部门)审核-科研处复核。
3.审议、审定及奖励流程:
经科研处复核汇总的成果,提交科研成果奖励评审专家组审议、常委会审定。
审定后的成果进行公示,签名确认后发放奖金。
二、可申报成果范畴:
1. 2022 年11月1日至 2023年10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成果类型见附件 1。
2. 不能通过系统申报的成果,以及 2022 年度补报成果,请选择线下申报,填写“特殊成果申报审核表”(附件 3),二级学院(部门)审核签字后,交科研处复核。
3. 专任(指导)教授指导贡献奖,由二级学院(部门)填报“指导贡献奖推荐表”(附件 4),签字盖章后交科研处审核。
三、申报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11月1日-7日,个人科研成果认领、科研处审核。
第二阶段:11月8日-14日,个人科研成果申报、二级学院(部门)审核。
第三阶段:11月15日-22日,科研处复核、汇总。
第四阶段:11月23日-30日,科研成果奖励评审专家组审议。
第五阶段:12月,常委会审定。
第六阶段:12月,成果公示、签名确认、奖金发放。
四、其他说明:
1. 科研成果申报系统的时间节点为:起始日当日 0:00,结束日当日 24:00;
2. 已录入系统的科研成果主要包括两类:一是从中外数据库抓取的论文数据;二是经科研处组织立项的科研项目。
3. 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审核,10月31日 16:00 前将“二级学院(部门)审核权限安排表”(附件 5),交给马天天老师;
4. 为提高成果申报及认领效率,请各位教职工收到通知后,提前准备好支撑材料(论文类:电子版,封面、目录页、英文论文还需提供检索报告确认分区信息;教材、专著类:提供已出版的教材、专著;美术艺术类:提供成果及相应认定认证证书;专利类:授权证书;项目类:项目立项通知、结题验收结论。)
5. 科研成果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申报系统问题,请联系马天天:18930865859;成果认定等问题,请联系张婷:39963470,18916569690.
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科研处、信息办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
1.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标准及奖励办法(上师天华【2023】20号).pdf
2.2023年科研成果申报系统解读及申报流程(必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