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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6-06-02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和《上海市市级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规定,为做好2027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通过科研处主页“科研管理系统”提交。(申报人员须在校内上传)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615日 中午12:00。(系统自动关闭)

申报咨询科研处-张婷老师。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的项目包括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须自拟项目名称进行申报。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可以选择《2027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中的项目名称进行申报,也可以自拟项目名称进行申报。选择《指南》进行申报的项目,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完全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

(一)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展教育理论和实践创新探索,研究周期为3,资助标准为8万元/

(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鼓励青年教育工作者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展教育理论和实践创新探索,研究周期为3,资助标准为6万元/

(三)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鼓励学校一线教育工作者积极关注教育实践中的现实性、应用性问题,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的教育科学研究,研究周期为3,资助标准为5万元/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还设立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项(内容涵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阐释研究),具体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须是申请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

(三)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特别提醒不能同时申报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项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者承担在研的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不得申请

(五)不得以本人或项目组已获得过资助的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六)2026年度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其他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申请人,不得申请。

(七)申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基础教育单位申请人,须由2名同一学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和专业机构的申请人,须由2名同一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211日以后出生),且尚未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单位择优推荐,避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申请人依据申报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书和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以下简称“论证活页”):《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见附件4)。论证活页的具体内容详见各类别申请书。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涉及12个学科。请依照申请书所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项目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一个主学科进行申报。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的教育基本理论学科,细分为教育基本理论(党建类)教育基本理论(其他)

 

附件:

2027年附件1.docx

2027年附件2.docx

2027年附件3.docx

2027年附件4.docx